发布日期:2026-08-31 16: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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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8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规〔2024〕1号)等文件,着力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对研发增量叠加奖补。
二、扩大研发奖补对象。
三、鼓励县级给予叠加奖补。
本措施自2026年9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符合奖补条件的资金总额超过本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预算时,按比例折算兑现。本措施由泉州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原文: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