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贷--促进境内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固定资产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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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本产品系本行为加大对外贸产业链和供应链对外开放支持力度,增强外贸企业一级/次级供应商和生产商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的研发创新、技改升级等提供的贷款。

产品特点

主要用于支持借款人在本行支持范围内,开展研发、技改、制造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适用客户

(1)自主创新类项目:为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技改升级,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和产业化,实现填补国内空白或进口替代;或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出口能力而实施的固定资产类贷款项目。 (2)装备采购类项目:采购中国企业自主研发、制造的国产重大技术装备,以及采购上述装备并实施相关配套建设的固定资产类贷款项目。 (3)开放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各类开放型产业基地新建项目,以及现有开放型产业基地为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整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所实施的改建、扩建、重建等项目。 (4)政府推荐项目:国务院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含)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向本行推荐的相关领域重点项目。

申请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为新设项目法人,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2)在本行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以上;银行、战略客户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或以变现能力强的抵押物、质物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信用等级可放宽至BB级。 (3)提供本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4)必要时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 (5)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书;(2)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其他所需财务数据,其他表明借款人和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材料;(3)必要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核准、备案)文件,以及其他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法管理程序的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