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境内对外开放支持节能环保类贷款
产品简介
本产品系本行为节能环保项目,即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导向和要求,为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而开展的建设和经营活动提供的贷款。
产品特点
为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借款人依法实施的节能环保项目及其相关经营活动提供的固定资产类和流动资金类贷款支持。
适用客户
(1)能效项目:主要为满足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名单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为企业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管理等节能服务时进行的固定资产类投资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2)节能环保发展项目:用于满足企业为开展节能环保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技术改造、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申请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为新设项目法人,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2)在本行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以上;银行、战略客户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或以变现能力强的抵押物、质物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信用等级可放宽至BB级。 (3)提供本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4)必要时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 (5)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书;(2)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其他所需财务数据,其他表明借款人和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材料;(3)必要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核准、备案)文件,以及其他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法管理程序的证明文件等。